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我院推免生计划数以研究生院下达名额为准,分配名额时对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及重大科研任务学科给予优先支持。
二、重点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不专门组织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遴选的方式为根据学生综合评定成绩进行遴选。
三、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四、对不积极参加校院两级活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在学院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投诉,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不予在班级内递补,名额由学院重新分配。
六、其他要求见学校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3〕43号)。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