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19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 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 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 2020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
三、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yjsc.imnu.edu.cn/info/1068/2916.htm)。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