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晚七点整,我院第二团支部主办的主题团日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136教室正式开幕,这标志着我院新学期的第一个团日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主持人为团支部书记张雪。
首先,学习开始之前,由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团支部书记朱苏道老师重点讲了有关团日活动的相关内容。老师提到,团日活动的主旨是让同学们深刻的了解国旗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让同学们真正的去热爱自己的祖国。
接着,我们积极响应民族学人类学学院第二团支部举办的主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带领全体同学歌唱了国歌。
紧接着来组织同学们了解有关国旗的相关规定。同学们积极踊跃的依次朗诵国旗法法规并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通过本次团日活动的举行,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国旗法共20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构成、制作、作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场所、升挂仪式、时间都作了具体规定,对侮辱国旗的行径也进行了质的规定。这使长期以来对国旗的使用与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局面一去不复返,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国旗意识,自觉维护国旗尊严。最后,经过同学们积极的学习和踊跃的回答本次团日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