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师研发[2025]2号)》,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102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对申请人各项条件逐一审议,现将拟通过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一、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
韩海燕、袁刚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民族学:乌日格木乐、青斯琴(外聘)
社会学:胡那苏图、沙仁高娃、杜谆
三、专业学位社会工作导师:
伊丽娜、乌尼日其其格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反映。
电话:13604719498,邮箱:bbffll-1971@163.com。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
2025年5月13日